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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源:乌桓,亦作“乌丸”、“古丸”、“乌延”等

作者:efbiz 发布时间:2008-11-09

起源:乌桓,亦作“乌丸”、“古丸”、“乌延”等,为东胡系统的古代民族之一。语言与鲜卑同,属东胡语言的分支,无文字,刻木为信。东胡盛时,与鲜 卑同为其重要成员。秦汉之际,活动于饶乐水(今西拉木伦河)一带。东邻挹娄、夫余、高句丽等,西连匈奴,南与幽州刺史所部相接,鲜卑居北,乌桓居南。西 汉高祖元年(前206年),东胡被匈奴冒顿单于击破,部众离散,乌桓一支逃至

起源:乌桓,亦作“乌丸”、“古丸”、“乌延”等

起源:乌桓,亦作“乌丸”、“古丸”、“乌延”等,为东胡系统的古代民族之一。语言与鲜卑同,属东胡语言的分支,无文字,刻木为信。东胡盛时,与鲜

卑同为其重要成员。秦汉之际,活动于饶乐水(今西拉木伦河)一带。东邻挹娄、夫余、高句丽等,西连匈奴,南与幽州刺史所部相接,鲜卑居北,乌桓居南。西

汉高祖元年(前206年),东胡被匈奴冒顿单于击破,部众离散,乌桓一支逃至乌桓山(今内蒙古自治区阿鲁科尔沁旗以北,即大兴安岭山脉南端),“因以为号”

。但乌丸之名,战国时已出现,《史记•货殖列传》曾指出:“夫燕亦勃、碣之间二都会也……北邻乌桓、夫余,东缩秽貉、朝鲜、真番之利。”有的学者

认为乌桓初为部落大人之名,后来引申为部落之名。另一种说法,认为乌桓、鲜卑不是因山得名,而是以族名转为山名,后又有乌丸川等。乌桓的先世,据《后汉

书•乌桓传》云:“乌桓者,本东胡也。”王沈《魏书》同,认为乌桓与鲜卑同出自东胡。至于乌桓在加入东胡前,《竹书纪年》提到:“后芬即位,三年

,九夷来御。曰吠夷、于夷、方夷、黄夷、白夷、赤夷、玄夷、风夷、阳夷。”赤夷尚赤,居于东方,似与乌桓人有关。在乌桓习俗中,穹庐皆东向,并把天地、

日月、山川。日色近赤,能给人以光明和温暖,对于生活在北方寒冷地带的乌桓来讲至关重要。丁谦指出:“乌桓者,乌兰之转音也,蒙古语红曰乌兰,故《传》

中又称为赤山。”乌桓山即赤山。乌桓人死后,烧其所着衣物,杀犬以殉,“使护死者神灵归乎赤山”,赤山似应为乌桓祖先的根据地,故称其在“辽东西北数千

里”。其后的赤山,即“渔阳赤山”,则是乌桓南迁后之地,即今赤峰市赤山。也许是乌桓自原来辽东西北,西拉木伦河以北的赤山迁出,至老哈河流域以后,别

立一赤山以为纪念。乌桓人往往请萨满唪诵指引路径,以一犬牵之,使死者之魂历经险阻回归到赤山。这种习俗似乎说明其祖先当初就是坐着犬拉雪橇到蒙古草原

东南部的。乌桓在以后的发展中,逐渐吸收了一部分匈奴人和汉人。

没落:乌桓自被曹操击破后,势渐衰落。当时除辽东、辽西、右北平三郡乌桓内迁外,其它诸郡乌桓大多留居原地,并保有一定实力。直至两晋,无论在塞外

或塞内,乌桓的活动尚频见史册。西晋初,幽州北边障塞内外乌桓分别归附鲜卑慕容氏、宇文氏、段氏统治,并逐渐与鲜卑融合。有一部分最后加入库莫奚之中。

自幽州北边而甫,直至冀州的渤海、平原二郡,乌桓骑兵营分布其间。王浚为幽州刺史兼乌桓校尉,最后以乌桓和鲜卑的兵力为后盾南面称制。并州乌桓张伏利度

拥众2000壁于乐平(今山西昔阳县西南),307年(晋永嘉元年),为石勒所并。石勒攻下幽州后,徙幽、冀二州乌桓于襄国(今河北省邢台市西南),4世纪中叶

附前燕。前秦苻坚灭前燕后,处乌丸杂类于冯诩、北地。而后,慕容垂又利用乌桓之助建立后燕。垂曾引丁零、乌丸之众20余万为飞梯、凿地道以攻邺城,并以乌

桓张骥为辅国将军,刘大为安远将军,鲁利为建威将军,随慕容氏南征北战。北魏初,拓跋珪攻信都(今河北省冀县),张骧举城降,后骧逃往中山(今河北省定

州市),依慕容详。珪拔中山,骧被擒。398年(天兴元年),其子张超收集乌桓、汉民2000余家据渤海郡之南皮(今河北省南皮县),自称乌丸王,后南走平原(

今山东省平原县)。次年,为魏征虏将军庾岳击杀。魏晋以后,乌桓与其它诸族错居杂处,民族成分发生了变化,形成所谓“杂胡”。《魏书》载:“其诸方杂人

来附者,总谓之‘乌丸’,各以多少称酋庶长。”乌丸往往成为杂夷的泛称。除散居上述诸郡外,又扩展至陕西的上郡、冯翊、北地三郡。而雁门郡的乌桓,与鲜

卑、匈奴等融合成为铁弗刘氏或独孤氏,后发展为赫连勃勃的夏国。幽、并二州乌桓继续内迁,遍布于太行山以东今河北省中部和南部,并积极参与十六国、南北

朝时各地区的政治斗争。一部分久处郡地,逐渐被同化于汉族,乌桓姓氏相继有郝氏、刘氏、张氏、王氏、鲁氏等出现;而另一部分随着鲜卑的强大而加入其中,

先同鲜卑融合,最终随鲜卑汉化而同化于汉族。

与汉朝的关系及民族融合:自匈奴击破东胡后,乌桓势孤力单,故役属于匈奴。匈奴单于每岁向乌桓征收牲畜、皮革,若逾时不交,便没收其妻子为奴婢。汉

武帝元狩元年(前119),汉将霍去病击破匈奴左地,因徙乌桓于上谷、渔阳、右北平、辽东、辽西五郡塞外,即今老哈河流域、泺河上游及大小凌河流域之地,为

汉侦察匈奴动静,并在幽州置护乌桓校尉,监领乌桓,使不得与匈奴通。王莽执政,令乌桓不再向匈奴缴纳皮布税,匈奴遂劫掠乌桓人畜。王莽又驱乌桓攻匈奴,

以乌桓妻子为质,以杀戮为威,乌桓遂降匈奴。东汉初,乌桓常与匈奴联兵扰乱代郡以东各地。建武二十一年(公元45),汉将马援率军往讨,不胜。次年,匈奴

内乱,且遭旱灾蝗祸,乌桓又乘机攻击之,匈奴转徙漠北。汉光武帝刘秀乃以金、帛贿赂乌桓大人。二十五年,辽西乌桓大人郝旦等九百二十二人降汉,贡奴婢、

牛马及虎豹、貂皮等。汉乃封其渠帅、大人共八十一人为王侯、君长,许其内迁,使驻牧于辽东属国、辽西、右北平、渔阳、广阳、上谷、代、雁门、太原、朔方

十郡鄣塞之内,其地大约相当于今东北大凌河下游、河北北部、山西北部和中部、内蒙南部、鄂尔多斯草原一带。并置乌桓校尉于上谷宁城(今河北宣化),掌赏

赐、质子、关市诸事。经汉明帝、汉章帝、汉和帝三世,汉与乌桓相安无事。乌桓南徙后,原居地为鲜卑所占;少数留居塞外者皆归降鲜卑,自2世纪初起,常助鲜

卑、南匈奴寇掠汉边;塞内乌桓则多从乌桓校尉抗击鲜卑、匈奴。2世纪中,汉与南匈奴对抗,各部乌桓亦各自为政,或从汉攻匈奴,或与匈奴联兵攻汉。2世纪末

,汉还频频利用乌桓骑兵镇压各地义军。灵帝中平二年(185),令张温为车骑将军,发幽州乌桓三千骑至关内镇压凉州义军。乌桓因数被征发,死亡略尽,人心浮

动,军无斗志,皆临阵不战,逃归幽州各部。中平四年,泰山太守张举、中山相张纯等反,就利用幽州乌桓,寇掠青州、徐州、幽州、冀州四州,张纯自号弥天安

定王,为诸郡乌桓元帅。中平六年,张纯死,乌桓军亦随之瓦解。后公孙瓒在河北称霸时与乌桓交好,被称为白马将军。汉献帝初平元年(190),辽西乌桓大人丘

力居死,其侄蹋顿即位,有武略,统一辽东、辽西、右北平三郡乌桓。建安五年(200),袁绍被曹操败于官渡之战,旋即病死。十年,绍子尚等往奔辽西,投奔蹋

顿。十二年,曹操远征乌桓,战于柳城,乌桓败绩,蹋顿及名王以下被斩,降汉者达二十余万口。曹操使柳城降者及幽州、并州各郡乌桓共万余落徙居中原,妻子

为人质,精壮随军作战,由是三郡乌桓号为天下名骑。残留故地的乌桓,因其地不久即为鲜卑所占,均与鲜卑融合;内徙者则渐为汉人所同化。在对其曾经游牧地

区的发掘中,发现有大量的马具、箭簇、剑、刀、矛、斧以及绘有马、牛、羊等牲畜图案的饰具。农业和民族手工业也有一定的比重。耕种常以布谷鸟的叫声为准

。主要农产品有穄等种类。出土器物中有铁锄等农具,说明已具备较为原始的耕作手段。乌桓妇女擅长于手工纺织,用毛皮等制作日常生活用品。她们出嫁时要佩

戴自己制作的首饰。在西岔沟出土的乌桓文物中有精美的金丝穿珠扭环饰品。乌桓是以畜牧业为主,辅以弋猎、农耕的古代民族。史称其“俗喜骑射,弋猎禽兽为

事。随水草放牧,居无常处。以穹庐为舍,东开向日。食肉饮酪,以毛毳为衣”。畜牧业颇发达,马、牛、羊甚多,因此,不仅是其衣食的来源,同时,婚嫁也皆

以马、牛、羊为“聘币”,人亡则取死者生前所乘之马烧以殉葬,若仇杀,也可出马、牛、羊以赎死。并用牛、羊祭祀鬼神、天地、日月星辰、山川及先大人有健

名者,毕皆烧之。同时,马、牛、羊及皮货还作为匈奴交纳的贡税及向汉魏朝贡或互市之物,成为交战双方的主要掠夺品。狩猎在乌桓人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。野

兽中的虎、豹、貂皮是向匈奴缴纳贡献和与汉关市贸易的重要物品。牧猎经济的重要性也可从出土文物中得到证实。乌桓人兼营农业,在进入西拉木伦河流域后,

乌桓人逐渐定居下来,兼事一些农业。史称其“俗识鸟兽孕乳,时以四节,耕种常用布谷鸣为候。地宜青穄、东墙,东墙似蓬草,实如葵子,至十月熟。能作白酒

,而不知作麴蘖。米常仰中国”。穄即糜子。东墙,也叫沙蓬,植株可作饲料,果实可榨油或食用。据《广志》云:“色青黑,粒如葵子。幽、凉、并皆有之。”

这两种耐寒作物可能由幽、燕传入乌桓。从西岔沟墓葬出土的铁?、铁斧、铁锛、铁锄等农具来看,其中有些还铸有汉字。说明这些农具大多来自中原汉族地区。但

在塞外时期,他们仍以畜牧为主。公元49年(东汉建武二十五年),迁入沿边诸郡塞内后,对“招来种人给其衣食”的乌桓部众发展农业提供了一定条件。至汉魏

之际,乌桓再次内迁,渔阳、雁门等地乌桓逐渐以农业为主。乌桓手工业也有一定发展,其中较为重要的有铸铜、冶铁、制陶、纺织等。大多控制在邑帅和部落大

人手中。王沈《魏书》称乌桓“大人能作弓矢鞍勒,锻金铁为兵器,能刺韦作文绣、织缕毡”。而范晔《后汉书•乌桓传》则云:“男子能作弓矢鞍勒、妇

人能刺韦作文绣,织氀毷”。前者说明大人控制了军器等重要手工业的生产;后者说明在手工业生产中男女分工的情况。乌桓还与汉族、匈奴进行商品交换。乌桓

与汉地的经济交流,早已进行。《汉书•地理志》云:“上谷至辽东,地广民希,数被胡寇,俗与赵、代相类,有鱼盐、枣栗之饶。北隙乌丸、夫余,东贾

真番之利。”东汉为了保持正常贸易,在沿边设立胡市以进行监督保护。护乌桓校尉所属的上谷宁城(今河北省宣化市西北,或云万全县)为重要胡市,并修筑南

北两部质馆,收留乌桓与鲜卑人质,以保证互市的正常进行。乌桓主要以牛马等牲畜求市,交易量相当大。而乌桓换回的除“精金良铁”外,还有生活必需品和奢

侈品,如粮食、布、帛、踩、缯等以及其它“珍货”乌桓与匈奴也存在着贸易关系。《汉书•匈奴传》载,西汉末王莽时,“汉既班四条后护乌桓使节告乌

桓民,毋得复与匈奴皮布税。匈奴以故事遣使者责乌桓税,匈奴人民妇女欲贾贩者皆往焉”。说明乌桓与匈奴有贸易往来。乌桓近塞,长期与汉保持和平友好关系

,匈奴则往往通过乌桓用牛马换回汉地货物。乌桓大人豪帅手中掌握着大量作为商品的牲畜皮货,对互市有控制权。通过互市,辗转盘剥部落成员并得到奢侈品,

进一步促使贪富分化和阶级两极化。乌桓在汉代正处于由原始社会末期向阶级社会过渡的历史阶段。以个体生产和个体经济为基础的个体家庭是社会的组成细胞,

但尚存在于氏族和部落的组织之中。私有财产早已出现,故婚姻嫁娶、犯罪赎死及丧葬,皆用私有牲畜等财物。并且用法律形式来保护私有财产,如规定“盗不止

死”。由于作为游牧部落的主要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牲畜私有,因而其经营方式也就表现为“大人已下,各自畜牧营产,不相徭役”,即由各家各户独自经营自

己的畜牧业。氏族公社虽已解体,但无论是牧场或山林、湖泊,仍保持氏族公有,只有一部分农耕地逐渐向私有制过渡,乌桓内部主要财产具有两重性,故部落大

人、氏族小帅就有权指定牧场,决策集体迁徙路线,其经营方式也受此种所有制的制约。

资料来源:华人百家姓论坛原帖